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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會被笑的66個禮俗禁忌》內文試閱

 

孕婦為何不能參加婚禮?

 

如果以傳統民俗的喜忌來解釋孕婦不宜出席許多婚喪喜慶的場合,可以歸因於懷孕時會有「胎神」護身的緣故。在台語中,懷孕叫做「有身」,意即孕婦腹中懷有另一個身體,自然在食衣住行等日常生活上更應該謹慎以對。

雖然懷孕是一件喜事,但如果參加婚禮總會與新娘打照面,這時胎神和新娘神正面交鋒,就會產生「喜沖喜」的局面。之前曾提過,「新娘神」在婚禮當天的地位是僅次於天公的,會因為相沖而導致對胎兒不利,因此,孕婦除了不適合出席婚禮之外,傳統習俗中,還有許多許多生活舉止上的限制,這多半都是源自於對胎神的尊敬和保護。

從現代的觀點來看,此一禁忌並非全然沒有道理,古時候的生活條件和醫藥水準落後,本來生孩子就是一件風險頗高的事,如果孕婦再不悉心調養,胎兒很容易流產或出生後夭折。再者,婚禮上賓客眾多易形成疾病傳染的溫床,再加上喧鬧嘈雜、空氣污濁、喝酒嬉鬧,本就不是一個很安定的環境,如果在酒席上吃到沒有處理乾淨的食物,或者因為開心而造成情緒波動起伏太大,對某些身體本來就比較孱弱的孕婦,更容易造成不好的的影響。所以古人如果藉由神袛的名義要求孕婦在懷胎期間盡量減少這種非一般日常活動,也屬合情合理。

不過隨著衛生條件和知識水平的提升,如果有些孕婦本人和其家長不介意「喜沖喜」這樣的說法,有另一種做法是孕婦不進新娘房,並且在新娘敬酒時迴避一下,懷著平常心、注意食物的清潔和避免飲酒等細節,準媽媽們還是能夠自行決定是否要去參加至親好友的婚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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