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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個晚上,我安頓倖存的兩隻小狗,模樣奄奄一息,我擔心牠們的奮鬥已走到終點,我幾乎可以想像明早就得將牠們與其兄弟姊妹合葬在一塊了。

微弱的呻吟聲吵醒了我,有東西在咬我的手指頭。小狗自己跳出盒子跑來舔我的手,看起來生氣勃勃,最重要的是,快樂。即便不是學醫的人也看得出牠們已經好多了。牠們戰勝病魔了。我來到辦公室,員工一看到我的笑臉,立刻知道我帶來了好消息。我把嬌小的倖存者放在地上給大家看,依然骨瘦如柴,但都在康復之中。我們立刻頻繁地少量餵食,牠們的食量很快就變大了,吃起東西狼吞虎嚥,沒多久就變得肥肥胖胖。

小狗如影隨形跟著我,早上一起悠哉走路上班,晚上一起回家。牠們在我家東奔西跑,和我一起窩在床上。每天早上在我床邊輕聲嗚鳴,溫柔地咬醒我。

我開始懷疑姆津巴大夫會來接回牠們,但願不會。然而,在小狗康復的第十天,他出現了,看到兩隻活蹦亂跳且生龍活虎的小狗,他簡直欣喜若狂。

小狗已經好幾個星期沒見到姆津巴大夫,以牠們短暫的生命來說,算是很長一段時間,但牠們見到姆津巴大夫就像見到母親一樣。老人溫柔地抱著小狗,任由小狗又親又舔。看著他們歡喜的重逢,我卻感到有點傷心,我已經愛上這兩隻小毛球了。

姆津巴大夫向我致謝。我心知小狗能夠康復,功勞不在我一人,因此介紹吉兒、湯姆和傑夫給他認識,少了他們,我一個人是辦不到的。姆津巴大夫不愧是紳士,逐一慎重向每個人問候和致謝。離開前,他請我為小狗取名。

「黑色那隻我叫牠笨笨,有斑點的那隻是跳跳,是我以前養的小狗的名字,牠們都是很棒的狗。」

「笨笨和跳跳,我喜歡。請常來看牠們,多可塔拉。小狗們現在視你為父母,牠們不會忘了你,總有一天,牠們會回報你的恩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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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

「十六年前,當你決定要來的時候,我見到你了。當時你還只是個年輕小夥子,跟其他孩子一起上學。你的村子非常寒冷,寸草不生,白雪覆蓋大地。現在你來了,歡迎你。」他握住我的右手,熱情迎接我。酥麻感又來了。

「我得回村子裡了,等你治療好小狗,我再來接牠們回家。保重,多可塔拉。」語畢,他轉身離去。

「請留步,Abambo父親)。」我追上去。「你怎麼知道這些事?」

「我看見的。」他理所當然地說。「我也預見了小狗的未來。好好照顧牠們,總有一天,牠們會救你一命。」他轉身走上小路。

我回到診間,傑夫問:「你十六年前就決定來馬拉威?」

「正確來說不是馬拉威。和平團的人是六個月前決定的,不是十六年前。」

「老天,回想一下,瑞博。十六年前發生過什麼事?」傑夫語氣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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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已經等了你十六年

 

「不好意思,瑞博醫師,有個掛號的病人在等了。」傑夫‧卑瓦說,他是我的得力助手。

掛號?有人掛號耶!我滿心雀躍。自來到這裡的那一刻起,我等這句話已經等了整整兩個星期。馬拉威這個地方燃料短缺,當然也沒有車輛。想像一下整個國家都沒有燃料,這裡就是非洲。

因為只能靠兩條腿移動,我這個獸醫的作用就相當有限了。兩個星期下來,我唯一能磨練的技能就是喝酒。我每晚都會前往不同的村莊,要找到當地酒吧並不難,通常就是村裡最熱鬧的那間小屋。這裡沒有冰箱,你唯一的選擇,就是從兩百公升的大桶子裡舀出常溫、還冒著泡的自釀啤酒。喝酒可以讓一個人變得相當平易近人。

第一次登場的場景都一樣。想像一下畫面是黑白的西部電影裡,一個陌生人騎馬進入小鎮,跳下馬,一手推開酒吧門,眼睛掃視人群,就見鋼琴師停止演奏,打牌的人抬起頭,眾人屏住氣息,視線一路跟著陌生人來到吧檯前,他大吼:「威士忌!連酒瓶一起……」同樣的,一個白人踉蹌走進敞開的大門,來到吧檯,溫文有禮且笑容滿面地要了啤酒。所有人像看到鬼一樣盯著他的每一步,沒人問:「沒在這附近看過你,你是打算住下來,或者只是經過?」酒保送上冒泡的啤酒,詢問我是否迷路了。「沒有,這裡就是我要來的地方。我請全屋子的人喝一杯,如何?」我回答。

當地的村落酒吧罕見陌生人,一個白人請所有人喝酒更是前所未聞。美國和平工作團可能不認同我這個志工的行銷策略,但我這兩個星期遇到的人,加起來比多數志工在兩年服務期裡遇到的還要多。

城裡來了名新獸醫的消息傳了出去,證據就是──有人掛號了!「好的,今天總算可以做些獸醫的事了。」我對傑夫說,一邊攪拌液體,一邊用小火煮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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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媽說過,我離家上大學時,她整整哭了三天。我從不相信,因為我媽不是愛哭鬼,她總是忙著照料所有人,沒時間自怨自艾,怎麼想都不太可能。

我來到樓下,從廚房門縫偷看了媽一會兒,沒讓她察覺我來了。她看起來好年輕,頭髮不再灰白,而是黑褐色;身材也很瘦,穿著寬鬆的短上衣,而不是最近老愛穿的M&S毛衣。她很漂亮,我都忘了她曾經的模樣。收音機嗡嗡作響,媽一手從洗碗機裡慢慢拿出碗盤,另一手抓著面紙偶爾擦擦眼睛。我的心中漲滿了對她的愛。

貝琪衝下樓,打破了魔咒。

「妳站在這裡幹嘛?」她說。我盯著她看,無言以對。每當我看著貝琪,我總是很驚訝她已經長這麼大了。她比我小四歲,在我眼裡一直只是個小妹妹,我一直很不習慣看到她長大成人。現在站在我眼前的這個才是我心中的貝琪。

這同時也證明了一件事:貝琪看得到我。也就是說,這裡是現實。

貝琪不等我回答,直接衝進廚房。「媽,我的曲棍球衣放哪去了?」

媽挺直背脊。「在那裡,親愛的。」她指著流理台上一疊熨燙整齊的衣服。老天保佑,她的耐心可以媲美聖人。

媽發現我,淡然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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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九九三年九月十八日

我醒了,但仍緊閉著雙眼。感覺怪怪的,我還在想是哪裡不一樣時,腦中閃過一道瘋狂的念頭:說不定一切只是一場惡夢,艾德根本沒死。而後我全想起來了,我的胃開始緊縮,肌肉變得僵硬,我感覺自己彷彿脆弱得一碰就碎。

那麼,今天這股異樣感到底是什麼?

我不用睜開眼也知道屋內一片明亮。這很奇怪,我明明喜歡昏暗的房間,難道昨晚忘了拉上遮光窗簾?可能吧,但不只如此。

記憶閃動不清,我模模糊糊想起自己原本人在花園,當時正在下雨,而我發了瘋似地拔草,接下來的畫面混合著空白:跌倒、頭痛、珍的臉孔、明亮的日光燈………沒了。

我在醫院裡嗎?很有可能。我失足滑倒撞到頭,現在人平安無事躺在醫院的病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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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被帶到了醫院深處一間小房間裡,坐在一張排椅上等待著。她茫然地盯著牆上關於喪親諮詢和憂鬱症的海報,但一個字也讀不進腦子裡,光是讓腦袋空白就夠她累了。接著,她聽到熟悉的聲音,一抬頭,是珍來了。她飛奔過小房間撲向她,兩人緊緊相擁,柔依哭泣著,彷彿柔腸寸斷般的嚎啕大哭。

「他……他死了。」她哽咽地說,淚流滿面。

「噢,柔依啊柔依。」珍擁抱著摯友,有力地撫揉著她的背,一直到柔依情緒平復下來,兩人才手牽著手坐了下來。

「我今天早上對他很壞。」柔依的呼吸變得平緩。「他連看都不敢看我一眼。他討厭我,珍。」

「柔依,艾德不可能討厭妳。他喜歡妳,也知道妳愛他。拜託,別這麼想。」

「他沒做錯事,我卻對他生氣,甚至連再見都沒說就走了。我永遠也無法告訴他我有多愛他。我該怎麼辦?」

珍還來不及回答,醫生就來了,帶領兩人前往認屍。柔依恍惚地聆聽醫生的說明。他說艾德被一輛公車撞上,搶救不及,到院時就已經死亡,「腦部重創」、「我們無能為力」等字眼從她耳邊飄過,她不敢想像艾德當時有多痛苦,只是不停質問自己,為什麼沒在他出門前說愛他?如果當時給他一個擁抱,讓他晚幾分鐘出門,說不定他現在還會活著,兩個人就能和解,一定可以。如果她開車送他上班,而不是讓他自己騎單車……她討厭他騎車,她一直很害怕他會被撞傷……

一切都太晚了,艾德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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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天氣炎熱,燦爛日陽正好和她陰鬱的心情相反。柔依面無血色,神情木然地步出黑色轎車,步履蹣跚地走向前方一棟低矮的磚造建築。她的母親珊卓從後方趕上,一把抓住女兒的手肘,護著她前進。

門口右側站了一群人,日正當中,影子都被縮短了。耀眼的光線使得柔依只能勉強看出輪廓,分辨不出身分,可以知道的是有一兩個人正在抽菸,呼出的香煙裊裊飄入溫暖的夏日空氣裡。他們盯著逐步接近的柔依,其中一人強顏歡笑迎接她們,但柔依沒有注意到。

屋內,母女倆拘謹地走向前方座位。柔依的婆婆蘇珊已在現場,妝容細緻但雙眼紅腫,在她們落座之時露出虛弱一笑,柔依下意識伸手握住她擱在兩人之間椅上的手。

可以聽見身後傳來腳步聲和啜泣聲,致哀的賓客竊竊私語著紛紛入座,但她們全神貫注在前方桌上擺放著的艾德棺木。柔依瞪著那個普通的木箱,難以置信她那充滿活力又身強體壯的丈夫就躺在裡面。太不真實了。

也太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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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

狄玄武抬眼,一個長得像職業拳擊手的男人站在台階下呼喚他。

他認得這個人,好像叫「卡特羅」的樣子,自詡為附近的「警長」,正義感過度旺盛,附近的人遇到麻煩第一個總會先去找他。

強龍不壓地頭蛇,他對卡特羅揮揮手,白牙一閃。

卡特羅心中打了個突。

在他的印象裡,這個奇特的東方人大部分時候穿著一件褪色的帽T,總是將帽子拉起來,彎腰駝背地走在眾人之後,從不引人注意。

當你住在一個龍蛇雜處的地方,太引人注意的結果就是你被拖到無人的角落,身上的東西被搶光,有點姿色的人還可能遇到更不堪的事,所以大部分在蓋多的人都盡量不引人注意,這倒不令人意外。

因此,卡特羅對這男人的印象頂多就是「長得不錯、性格安靜的一道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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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玄武坐在門口的台階上,拿著一把小刀懶懶地削木頭。

這些木屑不是削來好玩的,他租的房間裡有一個勉強能稱之為「灶」的東西,只能用木頭生火,所以這些木屑是最基本的火引。

他今天沒有零工打,所以很閒。

來到利亞生存區的雅德市已經兩個多月了,這些日子以來他一直在觀察,不確定這裡是不是他要落腳的地方。

這兩個多月也讓他對後文明世界有了更多的認識。

世界上確實還有其他人倖存,不過倖存者的數目可能不如溫格爾醫生估得那麼多。

在他的世界裡,現有人口數是七十五億人,他猜這個世界剩下不到他那裡的十分之一。

利亞生存區是由三個城市組成的,總人口大約三十萬,雅德市的人口最多,有十二萬人,其他兩個城市分別是比亞市的八萬人與布爾市的十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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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這傢伙外表長得不討人厭。

「我問你,那傢伙平時都在做什麼?」卡特羅盯著走過去的陌生人。

「也沒做什麼,就四處打零工賺生活費。哪家需要修東西,哪個工地需要工人,他就跑去做兩天。沒活幹的時候,就到救世軍的救濟站蹭飯吃,沒看他幹什麼正事,不過也沒惹麻煩就是了。」街頭情報王東尼說,「伯根先生倒是說他手很巧,別人做兩天才做得好的活,他一天就做完了,所以伯根先生多付了他十塊錢。」

「嗯。」卡特羅揉揉下巴。

這個陌生男人大概是兩個月前冒出來的。即使在誰都不管誰家閒事的蓋多區,他的出現依然引起了一陣小小的騷動。

第一個原因是他那張亞裔的臉孔。在這個長途旅行幾乎不可能的世界,很難想像一個亞洲人能千里迢迢出現在南美。

第二是因為他出現的樣子實在有點淒慘。他體無完膚不說,還瘦巴巴的,身上的衣服都大了兩號──其實從他身上沒一寸乾淨,卻穿著一套太乾淨的衣服,卡特羅合理懷疑那身衣服是偷來的。

當時他臉上覆滿了深褐色的污泥,右腳的傷勢更是驚人,整個小腿幾乎被削了一半。那傷讓人一看就頭皮發麻,真難以想像他如何能用那隻腳走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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